文章出處:

  • 發表於107年6月「筆墨之間:夏荊山學術研討會」

作者:

林卓逸


任職機構、職稱:

臺北市立大學教育系博士生


關鍵詞:

宗教、政治、藝術之競合;伊朗;伊斯蘭;禁樂;建構之實在;心靈保護。


本文藉由伊朗禁樂政策反思宗教、政治、藝術競合衍生之問題。
1979年伊朗革命之後,實施了禁樂政策,禁止西方音樂在國內的傳播。禁止西樂的理由,表面上是為了避免心靈的墮落,維護伊斯蘭的精神。實際上是為了鞏固統治,這又是政府禁止西樂的真正目的。伊朗政府關心政權的正統性,而禁止西樂有助於正統性的維護。禁樂的結果,成效有限。西方流行音樂活動轉入地下。
伊朗禁樂,反映幾個可讓我們思考的問題。第一,藝術的本質是自由的,藝術價值是被建構的,非樂思想只是一種建構的觀念,不具絕對意義。藝術沒有絕對的標準。第二,伊朗禁樂反映心靈保護或心靈囿限的衝突,關鍵在於限制者對被限制者有無同理心而具有共識。第三,禁樂反映藝術應當是由國家或宗教宰制,或應由個人自主選擇的對立問題。基於藝術價值是由個人所建構的,所以權威不能強制的宰制藝術。第四,禁樂凸顯宗教理想或藝術至上的拉扯。然而宗教所追求的道德觀也是被建構的一種價值,美妙的藝術毋庸被建構的價值所拘束。第五,伊朗禁樂讓我們思考文化對抗或文化理解的抉擇。不同的文化,彼此亦有相通之處。異文化之間應彼此理解,尊重差異,以取代對抗。